中文 | EN
民族资讯
LAW FIRM NEWS

万庆良受贿一案开庭,民族所律师依法出庭辩护

来源:未知 | 发布时间:2015-12-25 17:49 | 次浏览
      2015年12月25日上午8点30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许邕桂律师、黎静律师依法出庭为其辩护。
     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被告人万庆良被带入法庭。根据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00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万庆良利用其先后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族远、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鸿明等十五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林颖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12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万庆良的刑事责任。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万庆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辩护人依法为万庆良进行了辩护。辩护人认为,万庆良在本案中具有重大立功、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同时,被告人还具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犯罪情节较轻积极彻底退赃等相关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法庭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依法予以考虑。辩护人最后就被告人的认罪悔罪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收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万庆良在做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当庭表示认罪,并恳请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中午约12时,庭审结束。
     从案件的辩护效果看,得到了有关部门领导和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认可和肯定,被告人万庆良及其家属对律师的辩护也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附: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报道链接:http://news.cntv.cn/2015/12/25/VIDE1451037365882634.shtml

中央电视台新闻1+1报道链接:http://tv.cntv.cn/video/C10586/6927f86b136e4d9fb0456411f2097290

承办律师简介:   
许邕桂,男,中共党员,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毕业,现任本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律师,广西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区律师协会党总支副书记,南宁、贵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担任广西第六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惩戒委员会主任,第七届律师协会副会长,广西区党委政法委员会2012-2014年案件质量评查员。执业证号:14501198510745989。
许邕桂198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从业30年来,全面开展律师各项业务,先后承办的法律事务及案件近万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从南丹县鹿寨乡村法庭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从闻名全区的都安假酒事件到南丹“七·一七”透水事件,都无不留下其辩护或代理的身影及业绩。曾先后担任原河池市副市长黄某某玩忽职守、受贿一案,原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局长罗某某受贿一案,原大化县国土局局长覃某某受贿一案,唐某某等30余人上亿元偷税漏税一案的辩护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唇枪舌剑、敏捷灵活、表达极强,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多年的律师业务和社会阅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具有极强的处理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

黎静,女,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任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0611749745。曾在南宁市公安局一线基层工作,2003年辞去公职,200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已执业九年。先后在广东其正律师事务所、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从2009年转至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