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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仲裁化解纠纷难题,开辟律师服务“第二战场”

来源: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3-04-13 15:32 | 次浏览

2023年3月23日,北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朱际范带领北海仲裁委员会发展处处长何明睿、北海仲裁委员会发展处仲裁秘书钟晓菲一行,到访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就仲裁与律师良性互动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分析了当前法律纠纷处理方式存在的局限,聚焦破解诉讼中周期长,执行效率慢等存在问题,展现了法律人的集体智慧。

一、仲裁机构“五化”革新,公正效率社会放心;

在调研中,朱际范副主任向民族所详细介绍了北海仲裁委推进仲裁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的“五化”改革措施。朱主任介绍,北海仲裁委在2018年进行了“五化”革新之后,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办理案件突破30万件,据统计2019年至2022年受理的案件类型,涵盖金融类、建设工程、房地产、股权转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13大类的法律纠纷,增加了社会对仲裁制度的了解和信任。

二、律师代理双重选择,有效缓解司法压力;

在听取北海仲裁委工作经验介绍后,民族所执行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罗淞方表示:“仲裁方式在当前司法环境下,能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紧张,为律师代理解决纠纷,提供了除诉讼方式外的第二种选择”。根据“中国长安网”报道,2017年至2022年,仅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3993件,审执结案件234110件,这对于一个基层法院的工作量是巨大的。基于仲裁的特点和优势,如果律师代理案件,能够在诉前通过双方协商选择仲裁机构解决纠纷,无疑会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紧张的压力。


三、仲裁方式便捷审理,纠纷解决省力省心;

双方在热烈讨论中,民族所合伙人兼行政总监田志远认为:“仲裁方式在提升案件审理和律师代理效率两方面,确实存在独特优势。”首先在审理方面,仲裁机构受案快捷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补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审理可适用简易程序,标的额两百万以下案件可以书面审理,并一裁终局,避免了立案等候久,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时长难预见等讼累。其次在执行方面,仲裁裁决可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提升执行效能,避开基层法院执行难,时间久的问题。


四、仲裁审理公平公正,提振市场法治信心;

参加研讨的民族所合伙人高雪律师、潘光伟律师均表示,在他们已经承办的案件当中,通过仲裁方式化解纠纷效果良好,在将来代理案件时,符合仲裁受案范围的案件中,会积极与当事人宣传普及仲裁制度,建议当事人选择高效便捷公正的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双方一致认为,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纠纷,本就是社会和谐进步的标志之一,古代中国有乡绅调解,近现代西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商业纠纷。仲裁机构在保证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处理案件情况下,对商业市场提振信心作用是极大的!


撰稿:田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