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5日,为提升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到顾问单位广西天骄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提高责任意识,防范经营安全风险”专题培训。
天骄草原旅游公司是一家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体育运动等业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民营企业,常到该公司进行研学活动的单位、游客比较多,安全保障责任要求较高。民族律所着眼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倒推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如何避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该公司的管理层作相应的培训,由律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黄家巧律师主讲。
图1 专题培训现场
黄家巧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关于经营者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应规定,由浅入深地阐述公司经营活动中若产生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带来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后果,提醒公司管理层对于外来的每一个顾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能掉以轻心。黄家巧告诫公司管理层,若一旦触犯相关法律条文,轻者是对游客的经济赔偿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的则上升到来自政府机关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黄家巧律师从何种岗位、何种行为,造成何种后果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警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从上到下应安全警钟长鸣。
黄家巧从其他已经公开的案例,结合公司近期暴露的安全生产问题逐一分析,提出公司应如何最大限度预防经营活动带来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出现事故之后该如何处置的措施。专题内容讲毕,天骄草原旅游公司有关负责人何银娇、杨桂静等人表示感受颇深,称以前知知道对生产经营不当会有民事及行政责任,但没想过后果严重的也会涉及刑事犯罪,认为需要律所协助对所有职员来一次全员培训,以提高公司全体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培训结束,民族律所合伙人、公益事务部主任韦亮、公益服务团队律师詹贵春与公司有关负责人一起,实地查看公司游乐场地,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关建议。
图2-3 顾问团队律师实地建议安全保障措施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不仅仅是提高消费者权益维权意识,更要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义务观念,从源头扼杀危险隐患。民族律所将持续履行社会责任,继续加强对顾问单位及其他合作单位的专题培训,为构建良好的消费氛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而努力。
(本文为原创作品。撰稿:韦亮;编辑:黄家巧;审核: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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